【黎智英案】控方開案指黎智英為主腦及激進人物 曾聯絡前美國軍方人士商制裁中港
發布時間: 2024/01/02 14:40
最後更新: 2024/01/02 19:34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違國安法案開審,黎智英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否認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等共3罪罪。控方今(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開案陳詞時,形容黎為激進政治人物及案中主腦,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發布煽動文章,另曾聯絡美方前軍官及副國防部長商討制裁中港,控方將依賴5名從犯證人的證供及通訊紀錄舉證黎是主腦。控方透露壹傳媒前高層周達權、以及本案已認罪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等共5名從犯證人將出庭作證。
控方今於開案陳詞指,《蘋果日報》在港廣泛流通,創辦人黎智英是激進人物及民主派支持者。在2019年6月本港社會動盪期間,黎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串謀「重光團隊」(SWHK)及《蘋果》高層尋求外國勢力對中央政府及香港特區政府作出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為,就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共涉及161篇煽動文章。控方表示將依賴5名從犯證人的證供及通訊紀錄來舉證黎是主腦。
控方指,自2019年6月起,黎在多個場合尋求美國制裁中港,並赴美會見美國副總統,與多名參議員討論《逃犯條例》,黎曾聯絡前美軍副參謀長Jack Keane及前副國防部長Paul Wolfowitz等,商討制裁事宜。控方指,美國制裁了42名中港官員,將傳召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的丈夫、城大法律學院教授王貴國作為專家證人講述有關法律影響。
控方續指,黎在2020年5月,指示開設《蘋果》電子英文版,藉以尋求外國或境外勢力制裁中港。英文版《蘋果》可供國際社會免費閱覽,以呼籲國際支持及採取行動。控方指,黎曾於Facebook呼籲人訂閱《蘋果》,並在Twitter帳戶轉載《蘋果》的文章。
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至陳梓華被捕前,黎與陳及李宇軒等人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遊說美國、日本及新西蘭等多國制裁中港、終止各國與港的引渡協議及實施貿易限制。黎的私人助手Mark Simon會代表黎進行海外會談。
控方續指,壹傳媒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本案本案已認罪的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等共5名從犯證人將出庭作證。他們均指證黎與涉案公司有串謀協議,當中串謀行為包括《蘋果日報》的文章、黎撰寫的社論,以及黎接受的訪問等。至於部分從犯證人及前壹傳媒財務總裁周達權,將指證黎於「飯盒會」內就出版政策給予指示。
控方指,至2019年6月,香港發生反修例風波,造成嚴重損失,黎隨即於報道指稱「倘修例傳媒無得做」。控方又指,《蘋果日報》亦多次於頭版刊登煽動內容,如同年6月15日,時任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將暫緩修訂《逃犯條例》,《蘋果日報》則於頭版表示「惡法擬暫緩但不撤」,以及「明天照上街」等。
控方又引述報道指,黎又曾於「元朗7.21」事件後,公開表示事件需由聯合國及英美等國家作獨立調查,因港府只會作拖延,又指希望外國介入,以令中央政府有所忌諱。
控方指,黎於案發時間曾要求外國制裁及封鎖香港及中央政府,又指《蘋果日報》於控罪期間,即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共發布了逾7,882萬份報紙,亦在2021年6月24日停刊當日列印了100萬份報紙。
被告黎智英(76歲)及《蘋果日報》3間公司,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1項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罪;黎獨自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1項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本案為高院案件及不設陪審團,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預計聆訊需時80天,今踏入第4天聆訊。控方申請將黎獨自面對的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存檔法庭,已獲法官批准。
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等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及大律師關文渭等代表,《蘋果日報》3間公司則由大律師王國豪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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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陳曉欣